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與協議合建怎麼算?地主最容易搞混的試算邏輯一次看懂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與協議合建怎麼算?地主最容易搞混的試算邏輯一次看懂

很多地主不是不想談都更,而是名詞一多就容易聽混。明明都在講分回,有人講的是價值,有人講的是坪數,最後同一場說明,大家卻各自理解。先提醒一件事:以下案例只是幫助理解試算邏輯,不代表所有基地、所有地主、所有分配條件,最後都會算出一樣的結果。因為每一案的基地條件、產品規劃、共同負擔、估價基礎、分配比例、選屋規則與樓層價差都可能不同。

都市更新最怕的,不是沒算,而是把不同算法、不同條件的結果,拿來當成同一件事比較。

所以這篇文章,只做一件事:把權利變換和協議合建兩套算法分開講清楚

都市更新裡,最容易出事的,不是完全沒算,而是把不同算法、不同條件、不同產品,硬拿來當同一件事比較。

所以這篇文章,只做一件事:把權利變換和協議合建兩套算法分開講清楚。

先講結論:

常見有兩種:

權利變換:看房地價值與共同負擔

協議合建:看土地可建築銷售量體與分配比例

下面用同一宗基地假設條件來看,這樣比較容易對照。

 

項目內容
基地現況500 坪基地,現況為 10 棟 4 層樓公寓,共 40 位地主
每戶土地持分各 12.5 坪
法定容積/都更獎勵225%/50%
全體更新前總價值5.99 億 (由估價師估價各地主的不動產價值加總)
全案更新後總價值27 億 (由估價師估價,新建案各戶的不動產價值加總,也就是所謂的總銷)
更新後規劃地上 23 樓,1 樓店面、2 到 23 樓住宅
權利變換條件協議分配條件
權變共同負擔比48% 共同負擔=都更成本
總銷額
地主可分回
協議分配條件
54%-56%(僅能選配2–12F採水平分,也就是地主由下往上選屋,建商保留高單價的樓層,有些建商因而讓利,所以協議分配條件可能優於權利變換)
地主可分回權變條件52%(選配不限制樓層)地主可分回
協議分配條件
54%-56%(僅能選配2–12F採水平分,也就是地主由下往上選屋,建商保留高單價的樓層,有些建商因而讓利,所以協議分配條件可能優於權利變換)
權變地主可分回總價值27 億 ×(52%地主可分回)= 14.04億地主可分回
協議分配條件
54%-56%(僅能選配2–12F採水平分,也就是地主由下往上選屋,建商保留高單價的樓層,有些建商因而讓利,所以協議分配條件可能優於權利變換)
住宅均價(找補單價)95 萬 / 坪,標準層位於11樓
說明:
2–23F全部住宅銷坪的平均單價
例 總銷額10億
住宅總銷坪105坪
住宅均價≈95萬
(標準層:當層的單價≈全部住宅量體的平均單價)
住宅均價(找補單價)92 萬 / 坪,標準層位於6樓
說明:
2–12F全部住宅銷坪的平均單價
(標準層:當層的單價≈2-12樓住宅量體的平均單價)
選配機制沒有樓層限制選配機制限制樓層2-12F

一、權利變換怎麼看?

核心重點

在權利變換裡,重點是:

更新前你的房地價值是多少

占全體更新前總價值的比例是多少

更新後總價值是多少

扣掉共同負擔後,你能分回多少價值

也就是說:權利變換是「價值換價值」

權利變換裡,地主最該看什麼?

 

更新前估價是否合理

共同負擔比高不高

自己的權利比例是多少

最後可選配多少價值

房屋、車位、找補怎麼算

權利變換案例試算 抓其中一棟的 1 樓~4 樓共4 戶

地主
分別持有
土地12.5坪
樓層更新前
房地價值
更新前
房地權利價值占比
可選配價值
權變分回結果
27億 ×(52%)
= 14.04 億
權變選配結果
地主
分別持有
土地12.5坪
樓層更新前
房地價值
更新前
房地權利價值占比
可選配價值
權變分回結果
27億 ×(52%)
= 14.04 億
住宅選11樓標準層
95 萬 / 坪
假設不選車位
住宅選2樓
88萬 / 坪
假設不選車位
樓層愈低單價下調
甲先生住家1 樓1720 萬1,720 萬
5.99億
= 2.87%14.04億 × 2.87%
≈ 4029萬
4029萬 ÷ 95 萬
≈ 42.4坪
4029 萬 ÷ 88 萬
≈ 45.7坪
乙先生2 樓1,430 萬1,430萬
5.99億
= 2.39%14.04 億 × 2.39%
≈ 3351萬
3351 萬 ÷ 95 萬
≈ 35.3坪
3354 萬 ÷ 88 萬
≈ 38坪
丙先生3 樓1,430 萬1,430 萬
5.99億
= 2.39%14.04 億 × 2.39%
≈ 3351萬
3351萬 ÷ 95 萬
≈ 35.3坪
3354 萬 ÷ 88萬
≈ 38坪
丁先生4 樓1,410萬1,410 萬
5.99 億
= 2.35%14.04 億 × 2.35%
≈3305萬
3305萬÷ 95 萬
≈ 34.8 坪
3307萬÷88萬
≈ 37.5坪
*5.88億=甲+乙+丙+丁更新前房地價值=5990萬 本案例假設10棟價值都相同=5990萬X10棟=5.99億

這張表要看懂什麼?

四戶土地都先假設各 12.5 坪

但在權利變換裡,最後不是四戶平均分回

真正影響分回的,是更新前房地權利價值占比與共同負擔比

即使土地持分一樣,1 樓和 4 樓分回結果也可能不同

權利變換一句話理解

權變下,地主更該看的是共同負擔比

本例共同負擔比為 48%,所以眾地主可分回總價值為 27 億 ×(1 − 48%)= 14.04億

但個別地主分回結果仍會因更新前價值不同而不同

權利變換的小提醒

所以地主真正該問的是:

我可分回的是多少價值?

共同負擔比抓多少?

這個價值最後約能選到幾坪?

二、協議合建怎麼看?

核心重點

協議合建不是直接看你原本建物幾坪, 而是比較常從下面這些條件去推:

土地面積

使用分區

法定容積

容積獎勵

銷坪係數

分配比例

也就是說:

協議合建是「土地可建築銷售量體,再按地主與建商約定比例去分」

協議合建裡,地主最該看什麼?

分配比是多少

建商是整體齊頭平均分配?還是會依一樓店面、一樓住宅、二樓以上住宅個別條件調整?

租金補貼、搬遷補貼如何計算?

合建契約是否寫清楚?

 

協議合建案例試算 抓其中一棟的 1 樓~4 樓共4 戶

協議合案例試算

土地可建築銷售量體=

土地12.5坪X法定容積225% X都更獎勵(1+50%) X建築系數1.56=65.8坪

地主
分別持有
土地12.5坪
樓層協議可選配價值協議選配結果
住家1 樓56%
65.8 × 56%
住宅均價92萬/坪
車位均價280萬/位
住宅選6樓標準層
92 萬 / 坪
假設不選車位
住宅選2樓
88萬 / 坪
假設不選車位
樓層愈低單價下調
2樓-4樓54%
65.8 × 54%
甲先生住家
1 樓
=36.85坪
+0.82車位
36. 85坪X 92萬
+ 0.82車位X 280萬
≈ 3620萬
3620萬 ÷ 92 萬
≈ 39.35
3587萬 ÷ 88 萬
≈ 41.14坪
乙先生2 樓=35.53坪
+0.79車位
35.53坪X 92萬
+ 0.78車位X280萬
≈ 3490萬
3490萬 ÷ 92 萬
≈ 37.93坪
3490萬 ÷ 88 萬
≈ 39.66坪
丙先生3 樓=35.53坪
+0.79車位
35.53坪X 92萬
+ 0.78車位X280萬
≈ 3490萬
3490萬 ÷ 92 萬
≈ 37.93坪
3490萬 ÷ 88 萬
≈ 39.66坪
丁先生4 樓=35.53坪
+0.79車位
35.53坪X 92萬
+ 0.78車位X280萬
≈ 3490萬
3490萬 ÷ 92 萬
≈ 37.93坪
3490萬 ÷ 88 萬
≈ 39.66坪
📌 車位數計算原則(協議合建)
在協議合建機制下,地主可分回的車位數量,通常會依據其「分回坪數」來換算。
📌 基本概念:每約 40~45坪分回坪數,對應1個車位
📌 補充提醒
此為「市場常見分配邏輯」,並非固定法律公式,實際車位數會受到:
建築設計(地下室可做幾層)、法定停車位需求、建商分配策略等因素影響

這張表要看懂什麼?

四戶土地都12.5 坪

協議合建的算法,從土地可建築銷售量體往下推

本例協議不是在看共同負擔比,而是直接看分配比 住家1 樓56% 2樓-4樓54%

因採水平分、建商保留高單價區,所以協議住宅均價不是看全案平均,而是抓地主可選樓層的均價,這裡示意抓 2–12F 平均 92 萬 / 坪

在沒有另外談樓層差異、特殊條件前,四戶結果會比較接近

協議的好處是,地主通常可以更明確看到都更後能分回多少使用空間,以及和現況相比到底差多少

地主多半還是看自己能分回多少住宅生活使用坪數

協議合建一句話理解

協議下,地主更該看的是分配比;本例採水平分,建商保留高單價區,為了讓地主分回條件更平衡,因此另外讓利。

三、範例比較圖:權利變換 vs 協議合建

用同一組條件直接對照

比較項目權利變換協議合建
基地現況500 坪基地,現況為 10 棟 4 層樓公寓,共 40 位地主
示意戶別抓其中一棟 1 到 4 樓各 1 戶
每戶土地持分各 12.5 坪
更新後規劃地上 23 樓,1 樓店面、2 到 23 樓住宅
都更獎勵50%
權變看什麼?
協議看什麼?
看共同負擔比48%
地主分得1-48%=52%
看分配比
住家1 樓地主分得56%
2樓-4樓地主分得54%
住宅均價95 萬 / 坪92萬 / 坪
核心算法先看更新前房地價值占比,
再分回更新後價值
先看土地可建築銷售量體,
再乘上協議分配條件
分配特色自由選配,依權利價值選產品採水平分,建商保留高單價區
最核心關鍵字估價、權利比例、共同負擔、選配容積、獎勵、銷坪、分配比、契約

權利變換X協議合建 分回結果比較圖

地主
分別持有
土地12.5坪
樓層權利變換
地主分得52%
協議合建
住家1 樓 地主分得56%
2樓-4樓 地主分得54%
地主
分別持有
土地12.5坪
樓層權利價值
分回結果
選配結果 假設:
住宅都選2F(88萬/坪)
不要車位
權利價值
分回結果
選配結果 假設:
住宅都選2F(88萬/坪)
不要車位
甲先生1 樓約 4029萬≈ 45.7 坪住宅36.85坪+0.82車位≈3620萬≈ 41.14坪住宅
乙先生2 樓約 3351 萬≈ 38坪住宅35.53坪+0.79車位≈3490萬≈ 39.66坪住宅
丙先生3 樓約3351萬≈ 38坪住宅35.53坪+0.79車位≈3490萬≈ 39.66坪住宅
丁先生4 樓約 3305 萬≈ 37.5坪住宅35.53坪+0.79車位≈3490萬≈ 39.66坪住宅
權利價值 總計1億4036萬1億4090萬

這張比較圖要看懂什麼?

權利變換先算出可分回多少價值,再依權利價值去選產品。

協議合建先談好分配條件,再比較明確地看到都更後可以分回多少使用空間,以及和現況差多少。

權變住宅均價,通常是以2–23F 全部住宅量體去算平均。

協議水平分住宅均價,則是依地主可選樓層平均單價去抓,本例示意為 2–12F 平均 92 萬 / 坪。

四、地主怎麼判斷自己的算法有沒有合理?

如果你走權利變換,先檢查這些

我的更新前估價是否合理?

共同負擔比例有沒有過高?

我的權利比例怎麼來的?

我可分回的價值是多少?

選配與找補規則清不清楚?

如果你走協議合建,先檢查這些

我的分配比是多少?

這個比例有沒有反映我家條件?

水平分住宅均價是怎麼抓的?

店面、住宅、車位怎麼算?

契約是否寫清楚?

 

結語、都更的算盤裡,最該算進去的是「重生的機會」

看完權利變換與協議合建的邏輯,相信很多地主手邊那台計算機,早已按了無數次。大家反覆試算,算的其實不只是幾坪、幾樓、幾個車位,而是在替自己的未來找一份保障。

但都市更新最現實的地方是,算得再精,如果最後簽不下那張同意書,再漂亮的分配,也只是紙上富貴。

這就像一家人守在手術室門口,爭論手術費誰出、術後照顧誰負責。老房子就像一位病了很多年的長輩,結構老化、管線阻塞,明明已經到了該治療的時候,大家卻還在門口彼此拉扯、互相猜忌。若每個人都只想當贏家,最後錯過的,往往不是某個更好的條件,而是整個家的黃金救治期。

在都更裡,最遺憾的從來不是比鄰居少分了幾坪,而是因為彼此不信任,讓整個社區錯失翻新的機會。更現實的是,若條件談到最後已經超過整體開發的可行性,讓建設公司根本做不下去,那麼即使帳面上人人看起來都贏了,最後也可能沒有真正的贏家。甚至一旦案子失速、工程停擺、留下爛尾樓,承受後果的,還是全體地主自己。

所以,都市更新不是一場你贏我輸的分配競賽,而是一場和時間賽跑的重建行動。計算機算得出權利價值與分配比例,卻算不出老屋還能撐多久,也算不出錯過這次之後,下一次機會什麼時候才會再來。

我們始終相信,都更沒有絕對完美的最高坪數,只有在保障權益、兼顧可行性之下,真正能讓案子走下去、讓家重新站起來的方案。放下手中的小算盤,不是放棄自己的權益,而是一起思考,什麼樣的選擇,才能真正讓全體住戶迎來更安全、更安定、也更有未來的生活。

 

FAQ

Q1:權利變換沒有車位嗎?

不是。不論是權利變換或是協議合建,車位是拿自己權利價值的額度去選配,但有些建商在協議的機制下,房屋與車位價值是不得合併選配。

假設案例:

假設某位地主在權利變換下,可分回總價值是 3,320 萬元。
如果他先選了一戶住宅,總價值是 3,048 萬元,那剩下約 272 萬元。

這時如果一個B3車位價值約 280 萬元,就會出現兩種情況:

第一種,地主想要B3車位,則大約還要再補 8 萬元。
第二種,地主不想補差額,那就可能選B4車位(B4車位價值較低)。

Q2:哪一種分配方式比較好?

協議合建看起來比較直觀,但不代表一定比較好;權利變換看起來比較難懂,也不代表一定比較差。

很多地主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協議合建常常直接講:

你可以分回幾坪

大概在哪幾層

有沒有車位

要不要補差額

這種說法很像直接看到成品,所以會讓人覺得比較安心。
但真正要比較,不能只看表面上「好像比較多坪」或「好像比較明確」,還要看稅務負擔,

尤其是土地增值稅與營業稅。

1.土增稅

當然是持有越久稅額越高,但不是要繳整筆土地的土增稅

假設案例:協議合建-地主分回54% ,12.5坪土地,假設土增稅80萬 = 每坪 土增稅6.4萬

 權利變換協議合建
應繳土增稅$ 0$ 22.08萬
說明全部減免12.5坪土地移轉46%給建商=給建商5.75坪
5.75坪X 6.4萬 X 60%(協議合建都更優惠) =22.08萬

2. 營業稅

權利變換下的共同負擔有提列營業稅,協議合建是地主自行負擔

以3樓丙先生為例
權利變換協議合建
分回價值: 3351萬分回價值: 3490萬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工程費用給營造廠、機電、消防、外牆、拆除等工程團隊的錢8億640萬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權利變換費用給估價師、測量單位、規劃單位、建築師等專業團隊的錢4032萬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貸款利息給銀行的利息錢1億752萬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稅捐
(印花稅、營業稅)
繳給政府的稅(全體地主的)6720萬
(含丙先生個人的80萬)
80萬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管理費用給建商辦理整合、行政、管理、銷售、風險控管等費用2億2080萬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都市計畫變更
負擔費用
依規定繳給政府的負擔費用5376萬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容積移轉費用支付容積提供者、政府代金及相關申辦作業費用 
共同負擔
(整筆基地都更成本)
(假設金額)
總計 12億9600萬 
營業稅被視為都更成本,政府透過權利變換機制已經拿走了營業稅:80萬
須由地主繳納
由建設公司代收代繳

所以有些地主會困惑:我中正區的房子也在都更,建商跟我說營業稅由建商負擔,後來經過了解後發現,地主中正區的都更案是走權利變換機制,所以營業稅是會被提列為成本,地主當然不用繳納。

以上述案例是以3樓丙先生為例:協議條件(3490萬) 扣除土增稅(22.08萬)扣除營業稅(80萬)依舊優於權變條件(3351萬),但是當地主面臨到要自行負擔土增稅、營業稅,心情上還是難以割捨啊!

Q3:文章裡的試算案例,可以直接代表其他基地的結果嗎?

不行。文章中的案例主要是幫助地主理解權利變換與協議合建的試算邏輯,不代表全基地每一戶最後都會照同一個結果分回。因為不同戶別、樓層、產品條件、估價基礎與協議內容,都可能影響最終分配。

Q4:權利變換到底是在算什麼?

重點是算更新前房地價值、更新後總價值、共同負擔、你的權利比例,以及你可分回多少價值。不是直接拿原本建物坪數去換。

Q5:協議合建到底是在算什麼?

重點通常是算土地面積、法定容積、容積獎勵、銷坪係數、地主與建商分配比例,以及契約中有沒有另行納入樓層差異、產品差異、車位條件與選屋規則。不是直接拿你原本建物幾坪去套。

Q6:協議合建是不是只要看分配比例就好?

不一定。分配比例很重要,但不是唯一條件。有 些案件除了分配比,還會把樓層價差、店面與住宅差異、車位條件等,一起納入協議規則,所以不能只看一個百分比就判斷條件好不好。

Q7:為什麼同樣土地持分,分回結果還是不一樣?

因為權利變換看的是更新前房地價值占比;協議合建也可能因建設公司協議規則不同而有差別,例如一樓住家在巷內與鄰大馬路協議規則不同。所以同樣都是 12.5 坪土地,不代表最後一定分回一樣。

Q8:地主看試算時,到底要先看價值還是先看坪數?

先看價值,再看坪數,最後再看使用空間。因為價值決定你能選到什麼產品,坪數只是結果,真正住起來的感受還會受公設、樓層、產品類型與車位條件影響。

Q9:地主最常問:「你直接跟我說,我這案子到底可以分幾%?」

不是不能問分配比,但分配比不能單獨看。

因為在都市更新裡,「幾%」很重要,卻不是唯一答案。
同樣都叫 54%、56%,背後代表的內容可能完全不一樣。有人講的是協議合建的分配比,有人講的是權利變換扣掉共同負擔後,地主大約可分回的整體比例;表面上看起來很像,實際算法卻不同。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地主一聽到 56% 會覺得比較好,但實際細算後,未必就一定比權利變換有利。文章前面也有提到,協議合建雖然看起來比較直觀,但還要一起看土增稅、營業稅與其他契約條件,不能只看一個百分比就下結論。

因為分母不一樣,算出來的百分比,意思也會不一樣。

這就像兩個人都說自己考了 90 分,聽起來一樣厲害,但如果一個人是 滿分100 分考 80 分,另一個人是 滿分120 分考 90 分,那其實程度就不一樣。
又或者兩家百貨公司都在打 8 折,看起來折數一樣,但如果一家原價是 1,000 元,另一家原價是 1,500 元,最後你實際付的金額還是完全不同。

都市更新也是一樣。
同樣看到 52%、54%、56%,不代表背後是拿同一套基礎在算。
協議合建的 54%、56%,常常是在特定分配規則下談出來的比例;權利變換的 52% 則是更新後總價值扣掉共同負擔後,地主整體可分回的比例。表面上都是百分比,但分母不同,答案自然不能直接拿來比。

所以地主不能只聽到一個漂亮的%就安心,真正要問的是:
這個幾%,到底是拿什麼當基礎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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